广东省高考志愿填报规则与设置
【导语】:高考马上就要来临,高考完还有一向费神又关系重大的事情就是填报志愿,一起来了解一下广东省高考志愿填报规则与设置,对你在选择学校填报志愿时有所帮助。
一、广东省高考考试设置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二、广东省高考评分设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
三、广东省高考录取规则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分六批次进行录取,包括:
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本、专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类文科、理科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畜医专业;
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和其他国家重点本科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
第三批专科A类: 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
第三批专科B类:独立学院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
四、广东省高考志愿设置
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注:本内容为14年信息,若广东发布新的高考志愿规定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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