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5+1”文件

导语 深圳幼升小“5+1”文件指的是什么?下面就一起去看看5+1文件知识普及吧。

  一、什么是“5+1”文件

  深圳市政府“5+1”文件即《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于2005年8月1日开始实施。

  要求: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户儿童,可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

  非深户籍学生须提供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中规定的全部材料,简称5+1文件。即: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薄、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二、“5+1”文件办理注意事项

  1,居住证:可至“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上申报。

  2015年6月1日颁布的最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符合“双稳定”条件申报必须同时满足 ⑴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⑵ 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交满十二个月或者申请居住证之日前二年累计满十八个月。

  2,租赁合同:一般到租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目前深圳大部分区都要求居住满一年以上。

  3,就业和社保证明:社保局可办理社保证明;就业证明由单位出具。

  4,计划生育证明:2015年开始,不用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需要到居住地社区录入计生信息。

  5,就学联系函:需要原户籍地乡(镇)出具。2015年,福田、南山、龙岗、坪山和盐田各区不用就学联系函。

  2016年小一申请指南还没有下来,因此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请大家注意关注各区政府公告。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