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财务挪用学费案频发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导语 河南偃师市教育系统出大事了,接连三起高中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更戏剧的是,其中有以为挪用60万却只收获60元。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些高中财务挪用学费案详情吧。

  河南省偃师市教育系统不久前发生了一场不小的震动——该市3所高中,包括一所省级示范高中的3名财务人员,接连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或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近600万元。

  高中财务挪用学费案一:私刻印章、伪造单据,挪用400余万

  偃师某一高是洛阳市示范高中。王延辉原是该校财务室的一名报账员。尽管在中学工作,但王延辉生活奢侈、出手豪放:

  2015年“9·3”大阅兵时,他看到开道的警用摩托车很喜欢,就花3.98万元买来一辆同品牌的;看到别人夜夜笙歌、包养情人,他也成了夜店常客,为情人一掷千金,面不改色;看到房地产市场火爆,就花费140余万元在洛阳市购买两套房产……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会发现问题:身为一名普通的高中教辅人员,这些消费显然超过王延辉的收入水平。那么,他大把的钱究竟从何而来?原来,王延辉在经手的学费上琢磨出了“门道”。

  2013年秋季开学后,王延辉陆续收到学校高一新生的择校费等,共计107万元。当时恰好有个投资机会,王延辉在向财政专户上缴37万元后,就将剩余的70万元拿去投资。为避免被发现,他变造单据,在学校上缴的另外一笔46万余元的非税收入缴款单上私自添加了这笔择校费,然后将总额改成了116万余元蒙混过关。尝到甜头后,他又多次以这种方式挪用学校资金投资,盈利后再将挪用的钱还回去。

  后来,因为嫌变造单据麻烦,王延辉干脆打起了造假的歪主意。他通过联系街头小广告,花钱私刻相关印章,再通过伪造偃师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罚没收入结算单等方式,继续挪用所收取的学生学费、住宿费等,用于个人投资。

  2015年12月14日,王延辉主动投案,被其挪用的407万余元仅退回121万元。2016年1月5日,王延辉被立案侦查。

  高中财务挪用学费案二:碍于情面挪用学费买理财

  偃师某高中是河南省首批命名的省级重点高中和首批省级示范高中,已有近百年的办学史,戚明威原是这所名校财务室的一名老员工。入职近30年了,戚明威对各种财务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可谓“门清”。可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却“栽”在了熟人推荐的“理财产品”上。

  2012年7月上旬,戚明威陆续收到高一新生的书本、作业本费合计53万元,并将钱暂时存放于学校财务室。同年7月19日,因担心不安全,戚明威带着现金到偃师某银行营业部准备存入其个人账户代为保管,恰巧碰到了该营业部员工田某。平日里,二人因工作关系接触很多,算老熟人了。一见是戚明威,田某赶紧迎上前去热情招呼。当得知戚明威准备将所收的学费存入活期账户后,田某动了私心,希望戚明威能拿这笔钱帮其完成理财任务。

  碍于熟人情面,戚明威勉强答应下来,允许对方使用一个月,于是当天就将53万元全部交由田某购买理财产品。此后,在田某的“指点”下,戚明威又分别于同年7月26日、8月2日、8月15日购买理财产品,4次收益共计1310余元。为掩人耳目,2012年9月上旬,戚明威将53万元连同自己计算出来的银行活期利息294.42元交由学校财务室,上缴财政专户,剩余1000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2016年2月26日,戚明威被立案侦查。

  高中财务挪用学费案三:挪用60万挣了60块

  和戚明威一样,同样“栽”在了“理财产品”上的还有铁孝锋。

  铁孝锋原是偃师某实验高中财务室的一名报账员。调查显示,2011年7月至9月间,铁孝锋将陆续收取的学校2011年下半年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存入其个人账户,并于当年7月2日和9月7日,分别取出其中的10万元和5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款被赎回后,铁孝锋先后获利32.95元和27.40元。

  2016年3月21日,铁孝锋被立案侦查。压根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事的铁孝锋,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面临刑罚后追悔莫及。

  科普: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其中,“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达到规定数额,哪怕只挪用一天也一样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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