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办高校学费涨幅超20% 2016年秋季开始执行
导语 高考结束了,大家都在等待高考成绩的公布。不过,广东省的公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提高倒是先出来了,2016年新入学的学生就要按新的收费标准了。
广东公办高校学费涨20.2%
2016年6月16日,广东省发改委《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已经正式印发。
在最终公布的方案中,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增幅为20.2%,这一数字略高于听证会方案一的约17%,低于方案二的约26%。但高职院校学费标准仍维持原方案一的上调幅度(文科类16.7%、其他类16.6%)。
2016广东各公办高校各类专业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51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230元,医学类专业696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05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710元,医学类专业6380元;
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59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90元,医学类专业580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同时,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
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的80%收取。
ps:以上皆为每学年学费
执行时间与实施办法
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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