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小一第二次录取遭质疑 区教育局如是回应

导语 宝安区小一第二次录取是一项颇具独到性的政策,意思就是第一次录取未满的学校面向全区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第二次录取,原则是“先类别后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宝安区招生第一次录取时,采取“划片招生、积分入学”按照先类别后积分从高到低录取,6月29日公告了录取名单。

  第一次划片录取完毕后尚有4所学校(宝城小学、天骄小学、西乡航城学校、松岗沙溪小学)有空余学位,第二次报名时面向全区公开报名,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报名人数,依然按照先类别后积分从高到低录取。2016年少数松岗家长对第二次录取方式有异议,现说明如下:

  1.第二次录取采取“面向全区,先类别后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的办法在宝安区已经实施多年,受到普遍认可。

  自实施积分入学办法以来,宝安区有空余学位进行第二次录取时,所有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其中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二次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每天公告第二次报名的人数和积分,最后根据第二次报名学生的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这种公平公开的做法多年来得到家长普遍认可。

  2.审核合格未被原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次报名时都处于同一起跑线,按先类别后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在第一次录取时已经录完划片招生、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从招生对象来讲,其他学校未录取的学生都不属于本学校的招生范围,都不符合本校就读条件。既然大家都不符合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就读条件,第二次报名时就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比较公平的做法就是继续按先类别后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尤其是对于第一次未录取的类别和积分比较高的学生,如果第二次录取时都不给机会让他们与其他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显然有失公平。

  3.二次录取办法已经及时告知家长。

  宝安区在公布第一次录取名单时,已经把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名称、空余名额和联系电话,通过原报名学校出具“二次报名证明”的方式告知所有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家长,没有隐瞒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不透明情况,不影响任何家长掌握空余学位信息。

  4.义务教育以区为主。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以区为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统筹全区教育资源。公办学位第一次录取完毕后,空余学位用于第二次录取时,在全区范围内公开调剂,符合以区为主和责权一致原则。因此,二次录取时按照类别和积分依次录取,是公办学位不足情况下合理合法的做法。

  5.从全局的角度、历史的角度和换位思考的角度,目前二次报名的方式是合理的。

  2015年,位于城区的龙井学校(现在的“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小一招生第一次录取完毕后空余242个学位,同样是接受全区各街道所有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家长自愿二次报名,得到全区各街道家长普遍认可和欢迎。假设,松岗街道的公办学校都没有空余学位,而沙井、福永街道某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第二次报名时不给松岗街道公办学校未录取学生报名的机会,尤其是松岗街道未录取学生的类别和积分高于沙井、福永街道未录取学生时,松岗街道学生家长会觉得公平吗?所以,只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换位思考,就很容易理解目前的二次录取方式是合理的。

  相关链接:

  幼小衔接不恰当做法 易引起孩子厌学情绪

  2016深圳各区学校小一入学积分汇总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