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光明新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材料调整

导语 2017年光明新区学位申请材料有哪些变化?根据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告,2017年学位申请关于居住证、社保、学位房这几个方便都有所调整,家长们一定要多注意。

  为了帮助家长提前做好光明新区学位申请的准备,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将2017年起新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部分证明材料及要求有所调整予以公告,请适龄儿童家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

  1、关于居住证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旧版居住证在2016年6月1日失效。因此,根据有关政策要求,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在光明新区申请学位须提交父母新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关于社保

  根据要求,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的“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统一为社保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

  同时,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3、关于学位房

  试行学位房制度。

  2016年开始,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开的,该房屋解除锁定。锁定的房屋信息每年更新一次。

  (信息来源于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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