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办普高录取名册报送纪检备案
导语 2016年,深圳继续实行公办普高录取名册报送纪检备案制度。这进一步体现了深圳阳光招生的理念,同时深圳招考办咨询电话变动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6年深圳市继续实施公办普高录取名册及时备案制度。
公办普高录取名册报送纪检部门备案制度
第一批录取工作一结束,深圳市招考办将公办普高录取数据刻录成光盘,并于7月19日移交市教育纪工委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通过备案,各相关部门形成了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办普高录取的考生均符合录取政策。
每批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市招考办将通过“深圳招考网”向社会公示全市录取名单。
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范志刚、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市纪委派驻十一组副组长梁明利出席了公办普高录取名册移交会。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招考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招生学校要继续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任何公办普高不得降分录取,凡擅自录取的视为无效。按中招管理规定,考生被公办普高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录。
深圳招考办咨询电话变更
深圳市招考办同时公布了招生录取咨询投诉电话82181999,此前咨询电话为82294164;
电子邮箱:wangzixin@sz.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 - 12:00 ,14:00 -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