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无证员工在消防控制室上岗被拘留
深刻吸取浙江台州“2·5”火灾事故教训,不断加强宝安区火灾防控工作,连日来,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会同各派出所消防警力,全面加强对桑拿、足浴、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2月17日,在镇南派出所辖区查处一起指使无证员工在消防控制室上岗的案件,目前,涉事的保安队长曹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17日上午,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叶兴陆副大队长带队会同镇南派出所相关领导及民警在辖区开展对桑拿、足浴、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当检查到新安街道龙井路某大厦时发现其消防控制室的两名值班人员均没有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属无证上岗。派出所消防民警随即将涉事物业公司的保安队长曹某口头传唤回所进行调查。经审查,曹某对自己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宝安警方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控制室作为企业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大脑”,对上岗值班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设专人上岗值班,每班至少2人,且值班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值班期间要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