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园所认真开展“2.21”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2017年2月21日凌晨1时许,南园街道爱华路沙埔头大厦一楼楼梯间仓库发生火情,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段廷杰、南园街道书记陈晓中、分局副局长何帆、福田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大队长郑新荣、派出所所长孙斌等先后赶到现场指挥火情处置工作。经初步勘查,火灾现场是一楼在楼梯间改建的小仓库,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初步判断为电线短路。
根据段廷杰同志的指示,当天下午15时,区安委办、区消安办组织全区各街道、派出所、股份公司分管消防安全同志共计50余人,在爱华路沙浦头大厦召开了“2.21”火灾事故现场警示会,并在南园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全区“三小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
在沙浦头大厦警示会现场,全体参会人员查看了火灾现场,南园所民警对发火情和隐患情况做出讲解,现场同志们留下深刻印象。福田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大队长郑新荣、副大队长钟鸣全程在现场指导工作。
目前南园派出所对三名事故责任人(房东、管理员、租户)依法处理之中。
段局亲赴南园指导工作
段局带领处长刘凤飞、大队长郑新荣来所指导
全区“三小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
大队长郑新荣、副大队长钟鸣组织现场警示会
警示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