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17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计生政策变化大

导语大鹏2017学位申请政策已经出来,想必大家也是等了很久了吧。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

  特别提醒: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二)初中一年级

  深圳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含港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提醒: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初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初一学位)。

  二、学位申请时间、流程、方法

  》》》大鹏新区2017小一初一申请学位时间、流程、方法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深圳大鹏新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一览

  四、录取及分流方法

  (一)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具体顺序:

  1.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申请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依此类推。

  2.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二)生源分流方法

  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将被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按照家长填报的是否服从安排来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家长填报服从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到有学位的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安排学位,若再无公办学位可安排,则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如果家长填报不服从安排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安排其他公办学位,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五、学区积分方法

  大鹏新区共分为三个学区,即:葵涌学区、大鹏学区、南澳学区。

  已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10分。

  》》》大鹏新区学区积分最新标准 看看你的入学积分够了没

  六、关于免费和就读资格审核

  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和网上填报的信息统一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并有核定学区积分后方?参加学位排队录取。审核不合格、无核定学区积分的,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核定的不合格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对职能部门审核为以下原因确认为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1.居住证终止功能,或查无此人。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3.租赁凭证、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4.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七、关于实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的试点学校

  我区2017年将试点推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目前试点学校为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

  2017年起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的主要内容: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户子女申请就读该校;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开的,该房屋解除锁定;

  3.对于新纳入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的学校,系统将从2018年起进行记录和锁定。

  如要查询该学位申请锁定房是否在使用,请业主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查询。

  八、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

  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段内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不受理学位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3.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4.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5.如果在学位紧张的学区租房,并以租房材料申请该学区学校第一志愿学位的,可能出现因租赁登记备案时间过于接近申请时间,学区积分较低,造成第一志愿学校未录取,未能在学区安排学位的风险。如果选择学位紧张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学校,也有可能出现不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风险。请家长留意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具体可向申请学位的学校咨询。

  6.错过学位申请时间且符合条件的我区户籍学生或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来我区就读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由政府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就读,我区将先安排在未完成招生计划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公办学位的将统筹安排在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7.未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政策的适龄儿童,可由教育部门安排或家长自由选择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该类学生可享受《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

  8.家长网上填报的《大鹏新区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并确认,家长自行提供的无效。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9.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10.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根据《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要求,经六月份到指定点(电话:28540319)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我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报名。另外,大鹏新区特殊教育班已开班,有就读意愿大鹏新区户籍的学生,可到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地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银滩路7号大鹏第二小学内,电话:84318736)咨询、报名。

  九、相关咨询电话

  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28333419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电话和网址可在本指南《招生地段划分表》中查询,也可登陆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教育培训“通知公告”栏目——《大鹏新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咨询电话》文件中查询。

  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葵涌派出所 84209110 土洋派出所 84230777

  大鹏派出所 84317245 南澳派出所 84404119

  新区人口计生部门:

  葵涌办事处计生办 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计生办 84305419

  南澳办事处计生办 84401225

  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葵涌公共事务中心 89778333

  大鹏公共事务中心 84305217

  南澳公共事务中心 85209664

  社保部门:

  大鹏社保分局 84206962-1

  大鹏社保站 84302393-2

  南澳社保站 84402540

  延伸阅读:

  大鹏各公办中小学招生地段确定 人大附中深圳首次招生

  大鹏新区2018年学位申请政策变化 社保、租房要求有变

  2017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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