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所依法拘留2名无证电焊作业人员
为扎实做好在建工地的消防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及进一步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深入开展。7月11日上午,龙岗公安分局宝龙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积极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在行动中,依法拘留两名涉嫌明火作业男子。
民警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辖区宝龙一路的某工地内有两名男子进行电焊明火作业,民警立即上前询问,要求两名电焊操作人员出示相关证件。然而,他们纷纷以“刚来工地工作不久,只是在学习操作”,或者“从未听说过电焊也要持证上岗”为由,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随即,民警立即制止了这种危险作业行为,并将陈某、张某传唤回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取证,发现张某、陈某两人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上岗资格证书,不具备气焊作业资格。同时,张某、陈某并承认了自己明知没有特种行业操作证,但仍冒险作业的违法事实。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张某和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2日。
警方提醒:电焊属于特种行业,必须获得相关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违规使用明火,稍有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