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关电源引火灾 平南所依法拘留

  7月13日,龙岗公安分局平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称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高原路3号x房有火情,接到电话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将火扑灭。经初步勘查,起火地点为套房东侧女生宿舍,由于住户张某某上班去了忘记关闭宿舍床头电风扇电源,导致电气故障引起火灾,所幸扑救及时,火势并没有蔓延,过火面积约为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民警遂将张某某和房东闭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张某某和二房东闭某某对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闭某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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