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一名过失引起火灾人员被依法拘留

  昨日,罗湖警方依法对过失引起火灾行为的韩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16日8时许,黄贝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上村145栋1楼着火,消防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145栋1楼租户韩某长期使用老旧电冰箱发生故障导致。消防民警将韩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该住户韩某(男,59岁,四川人)对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罗湖警方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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