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分局依法拘留非法储存 危险物质嫌疑人

  2017年11月12日下午,坪山公安分局宝山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六联社区华美小区四巷某号1楼楼梯间存放20多桶疑似香蕉水(俗称天那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消防民警当即向值班所领导报告,值班所领导指派办案队民警协助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嫌疑人熊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明,该楼梯间存放有25个天那水桶,其中4桶装满天那水,系嫌疑人熊某于11月10日非法储存的,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1月13日,坪山公安分局宝山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呈分局批准对熊某呈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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