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线电子保单 开车忘带交强险标志可免罚
导语4月2日下午,深圳交警和保险行业开展深度合作,首批落地四项便民措施。其中,推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电子保单”。
4月2日下午,深圳交警和保险行业开展深度合作,一份重要的协议诞生了,里面包含了十六项便民措施。经过细致梳理和紧张筹备,交警将和保险行业在十六个方面具体开展深度合作。目前,已有四项具体措施在推进实施。
无需再带纸质保单
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在保险行业和交警业务实现全覆盖。只要在深圳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交警通过后台数据查询比对即可确认。
在深圳办理交警业务时无需再带纸质保单,上路行驶时忘带交强险标志也不进行违法行为罚款,深圳车主可“无忧出行”。已注册交警星级用户车辆,还可以看到虚拟的相应“电子保单”,更加直观。
下一步,深圳交警还将积极请示上级,联动各地交警,争取在广东、在珠三角推行“电子保单”的互认。
举报骗保,最高奖三千元
对骗保骗赔的“撞车党”案件线索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并构成刑事案件的奖励3000元,构成治安行政案件的奖励1000元。此外,保险行业也将发布对应的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再次进行奖励。
理赔失信将被严惩
联合严查“不履诺”。交警各大队对本辖区内自行协商道路交通事故“不履诺”参照“逃逸事故”的调查要求进行处理。
针对事故责任方不履诺的行为,我们将数据交换给保险行业参考,同时与行业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并通过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方式,防范和惩治保险理赔方面的失信行为。
完善直赔制度,轻松获赔
进一步完善保险代位求偿和三者直赔制度。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赔偿义务的,交警在事故调查和调解时,告知当事人具体的行使方式,同时将数据传至保险公司。由责任方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启动向事故第三者支付保险赔偿金,有效解决责任方不积极履诺行为,为无责方提供一种方便易行的获赔途径。
其它的十二项措施,交警将落实责任,拉单作业,在深圳保监局全力协同保险行业推进。并且制定出明确的时间进度表向社会公布,成熟一个就向社会推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