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19年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4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

导语好消息,2019坪山区初一学位申请政策公布了,家长速度来了解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在坪山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PS:已取得小一、初一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初一年级,重复申请的,一经核实,回原年级就读。

  二、初一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01、网上预报名(4月20日8:30-4月30日18:00)

  【1】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

  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2】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

  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02、提交资料(5月5日8:30-5月9日17:00)

  【1】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资料:《坪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

  【2】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学校审核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03、审核资料(5月10日-6月6日)

  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

  04、公示初审结果(6月10日-6月12日)

  学校在校门口公示各部门审核结果,家长亦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在6月12日下午5时前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需要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05、复核异议资料(6月13日-6月25日)

  申请复核的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并最终依据复核结果安排学位。

  06、公布录取名单(7月2日)

  【1】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依据其类型积分进行分流,在规定时间未到分流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学校将不予电话通知),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

  【3】所有志愿未录取的处理:对超出全区整体招生计划,无法分流到公办学校且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其就读附近的民办学校。

  【4】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学校将不予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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