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能源汽车取消限牌限行 新建住宅必须配备充电设施

导语广东最新产业发展意见出炉,新能源汽车取消限牌限行!

  6月14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引。

  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明确提出了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各地要尽快制定增加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实惠性的措施,不断提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配备充电设施

  高速公路: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

  居民居住地: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推荐阅读:深圳新能源车路边停车首小时将免费 需在深注册登记

  深圳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办法 单车3年最高补贴7.5万元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