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管大队组织召开深刻吸取哈尔滨“8.25”火灾事故教训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根据分局工作部署,8月28日下午,分局党委委员、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大队长赵勇在大队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深刻吸取哈尔滨“8.25”火灾事故教训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副大队长高少伟、防火中队副中队长廖勇及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所长参加会议。

  廖勇同志首先传达了市消安委《关于深刻吸取哈尔滨“8.25”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的通知》,结合坪山“8.23”火灾事故,督促各派出所继续加大力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专项排查、整治、执法和宣传等工作。

  少伟同志指出,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方面,重点排查是否私自装修、装修材料是否合格,消防设施、系统是否完好、正常,并组织场所工作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保安员开展应急演练。电动车自行车专项整治方面,严禁违规在楼道停放、充电,督促街道、社区、自然村建设充电桩、完善相关消防基础设施。同时,检查发现出租屋内存在小作坊的一律取缔,提醒房东业主楼顶通道楼顶严禁锁门、登高贴面做好防护措施,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最后,赵勇同志传达了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德明同志指示精神,并强调以下意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各派出所要开展全面清查,安排消防民警逐个场所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针对工矿商贸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是加强检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宿舍、楼道停放、充电;二是逐一检查、逐一登记造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情况,督促企业提供场地,找有资质的公司安装充电桩;三是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出租屋、“三小”场所电动车整治工作,对存在消防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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