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标鹏汽车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拒绝退款

  投诉来源:光明新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张女士

  投诉对象:深圳市标鹏汽车有限公司

  投诉要求:退款

  投诉进度:调解中投诉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消费者表示从商家购买了一台别克,价格13.5万元,当时商家声称是国5,但实际是国4,现在造成车无法转入深圳,当时合司上注明如不是国5,无法办理迁入深圳手续,则全额赔付乙方的购车款,但现在商家拒绝退款。诉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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