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总工会招聘11名工会专职组织员 要求大专学历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光明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会专职组织员。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工会专职组织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录取:
1.中共党员;
2.从事过工会工作或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
3.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
4.通过国家相关考试取得法律、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咨询、社工等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
5.深圳市光明区户籍。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1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参照辅助管理类雇员待遇,并有相应的薪酬晋升机制和职业资格相关补贴。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邮箱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zzrsj-qtk@szgm.gov.cn;
2.现场报名:本人到光明区商会大厦1431办公室(光明区华夏路,联系电话:0755-88211911);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注:报名所需材料有:《深圳市光明区公开招聘工会专职组织员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由光明区总工会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12月1日上午,具体确定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请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复审
根据报名人数及笔试成绩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时间由光明区总工会另行通知。复审考生本人应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深圳市光明区商会大厦1431办公室接受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深圳市光明区公开招聘工会专职组织员报名表》(交原件);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计划生育声明书(现场填写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书面声明,交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注意事项:
考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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