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21人 附报名时间及岗位详情

四、引进条件:

  高层次人才选聘条件

  名教师第一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为省级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名教师第二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名教师第三类:获得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等);

  名教师第四类:副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等)

  优秀教师选聘条件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可以报考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如报考其他专业技术级别的岗位,还应至少符合2、3、4其中一项条件。

  2、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1)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3)深圳市(区)年度教师、深圳市(区)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区)(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4、其他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条件的。

  其他要求

  1、引进的教师须符合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岗位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没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放宽至50周岁。

  2、以上年龄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月25日,年龄含本岁,如45周岁以下,指1973年1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所需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2、近期生活照(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

  5、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

  7、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

  8、选聘计划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请报名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其中1-2项提供电子版,3-8项提供扫描文件),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为“报名职位+本人姓名”;并将个人近期的一节40分钟录像课视频寄到指定联系地址。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

六、流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月15日

  2、材料评审

  时间:2019年2月18日(暂定)

  3、面试评审

  时间:2019年2月24日(暂定)

4、体检

时间:2019年2月24日(暂定)

  具体体检安排、注意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755-23336321(黄老师/廖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电子邮箱:jyjzzrsk@szlh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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