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事项温馨提示

导语2019年学位申请越来越近了,宝爸宝妈们对报名所需材料、相关要求等也是越发关注。

  2019年3月6日,坪山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事项温馨提示》,需要申请学位的家长请您一定要仔细阅读哦。

  

  关于2019年秋季入学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 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 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 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 其他材料

  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二、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 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 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 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前一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同时参保满1年)。2019年秋季入学,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有社保缴交记录。

  ★ 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 居住证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给予一定加分。

  三、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 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 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前一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同时参保满1年)。2019年秋季入学,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有社保缴交记录。

  ★ 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五、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涉及提供无房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家长须提前到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

  备注:目前深圳已经实现网上自助打印无房证明

  》》》深圳哪些区学位申请要用无房证明?能加分吗?能提升类别吗?

  》》》深圳无房证明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地址)

  关于2020年秋季入学若干事项

  一、关于租房材料有关要求

  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2020年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入学当年9月30日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

  建议家长于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

  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要求,将按市有关政策执行

  二、关于入伙通知书要求

  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

  若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盘,还需提供入伙通知书(2019年为政策缓冲期,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从2020年秋季起正式执行)。

  坪山2019年学位预警

  根据近年坪山区招生情况,预计2019年坪山区公办学位特别是部分学校学位将仍然较为紧张。

  2019年学位高度紧张的学校:

  小学

  中山小学、坪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坪山第二小学、金田小学、坑梓中心小学、龙田小学、汤坑小学、碧岭小学。

  初中

  光祖中学、坪山中学。

  有关提醒

  1.请学生家长务必提前了解我市、区入学政策,目前坪山区的公办学位供给紧张,不能保证所有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入读公办学校。

  请学位类型和积分较低家庭的儿童、少年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

  2.2019年坪山区将实行新的《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及相关解读已发布。

  》》》坪山区积分入学最新政策一览(2019-2022年)

  3.如市政府、市教育局出台有关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延伸阅读:

  2019年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预警信息一览 公办学位紧张

  2019年坪山区学位申请政策提示发布 要求真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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