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起 通行深圳湾口岸两地车可免加签

导语2019年4月29日起,通行深圳湾口岸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可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

  从2019年4月29日起,通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非营运小汽车车主在收到港方(建议明确港方发函的具体单位并提供相关信函的样本图片)通行大桥口岸信函后,即可免加签试用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

  在政策试用期间,相关车辆只要确保批文在有效期内,且已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完结对应车辆和驾驶人备案手续,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等相关材料,驾车经大桥珠海口岸往来粤港两地;

  如批文已超期或未办理完结车辆和驾驶人备案手续的,须先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结束后,粤港双方将进行总结评估,有关后续通行安排将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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