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事项的温馨提示

导语2020年要升小学或者初中的注意,坪山区已经公布部分2020年政策提示,赶紧看看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吧。

  2019年4月12日,坪山区教育局发布《坪山区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事项的温馨提示》。

  想要申请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的家长赶紧看看下面这个温馨提示。

  关于租赁时限要求

  ★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上一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2020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须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 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2019年5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

  建议家长于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具体以市公告政策为准。

  》》》深圳居住信息登记怎么办理?有哪些方式?可以网上登记吗?

  关于入伙通知书要求

  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

  若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盘,2020年起须提供入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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