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坪山学位申请提醒 2019年4月30日前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导语2020年坪山学位申请需要注意什么?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孩子2020年上小学一年级或初一的家长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关于租赁时限要求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上一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2020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须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2019年5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建议家长于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具体以市公告政策为准。

  关于入伙通知书要求

  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若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盘,2020年起须提供入伙通知书。

  需要申请学位的家长们,需提前准备材料。遇上问题时,可根据招生工作便民办公通讯录打电话咨询或上门办事。

  招生工作便民办公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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