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现医保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不用来回跑了

导语小编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6月30日,《深圳市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深圳市全面开通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6月30日起,深圳全面开通市内医保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服务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门诊和住院累计最高救助限额全市统一为15万元。

  截至到7月7日,深圳市共有61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记账费用,共394人次享受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待遇,累计产生医疗费用42.2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记账34万元,医疗救助记账6.1万元。

  政策解读

  1、什么是“一站式”服务?

  “一站式”结算服务指的是不需要先行垫付,而是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更重要的是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消费负担。

  2、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些服务?

  《办法》规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确认,包括深圳市户籍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

  其中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为1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为80%。

  目前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已完善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信息系统,服务对象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结算时只需持个人社保卡刷卡记账,即可实现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纳入记账范围,同步结算,不需要二次报销

  记账费用由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于服务对象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账。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