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医保改成二档后账户里的钱怎么办

导语不少市民关心自己的一档医保改成二档后,那账户里的钱怎么办?还能享受一档待遇吗?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据深圳社保局消息,基本医疗保险从一档改为二档后,参加的是二档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以继续在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使用,或者可以绑定社康中心,去绑定的社康中心享受二档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从一档改为二档后,就无法享受一档待遇,只能享受二档待遇。那医疗保险一档与医疗保险二档待遇有什么区别?

  住院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住院的待遇相同。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门诊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看门诊享受以下待遇: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社保卡里的钱用完后,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付门诊费用(不含按规定应自费部分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就可享受此项医保待遇。 (三)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除外。(参保人也可提供社康中心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到定点药店购药,也可享受此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看门诊(含急诊),享受以下待遇:(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支付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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