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消防大队联合马峦街道组织召开“8.6”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

导语8月7日下午15时,坪山消防大队、马峦街道办在火灾现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

  2019年8月6日7时04分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黄沙坑北八巷二号201室内发生火灾,扑救火灾后,坪山消防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灾原因调查,经调查:着火原因系201室住户李某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充电,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8月7日下午15时,坪山消防大队、马峦街道办在火灾现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坪山消防大队、马峦街道办事处领导、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指挥分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各中队长、各社区分管安全副书记及各居民小组组长、各物业相关负责人、黄沙坑村全体居民参加此次现场会。

  会上,坪山消防大队通报了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并在火灾现场进行了警示教育,重点讲述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室内充电发生火灾后的危害性,对下一步火灾防范工作提出了建议。

  随后,马峦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消安委主任吴玉雷同志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警钟长鸣,要求全体人员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深刻认识电动车火灾的危险性;二是街道消安办、社区网格员、物业、房东、租户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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