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封深圳市京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导语自8月9日起,福田大队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检查行动。

  为深刻吸取龙岗“8.9”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提高社会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区领导对消防工作的指示及福田区消安办《关于开展福田区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自8月9日起,福田大队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检查行动。

  8月13日上午,我大队执法员对辖区深圳市京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以下问题:一、场所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管网内无水;三、消防控制主机未接电(电线未接通) 。不能立即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以上隐患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8月14日上午,我大队执法员依法对深圳市京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临时查封。

  临时查封完毕后,我大队执法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讲解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今后一定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细抓实,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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