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罗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导语罗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征求意见稿有哪些重点?怎么分类和积分?快来看看吧!
罗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征求意见稿重点:
分类和积分对象
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申请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的:
1. 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 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少年;
3. 现役军人、烈士、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分类和积分办法
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详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一)类别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二)积分
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 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 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1)深圳户籍儿童:
①父母在学区内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②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 加分:按相关政策要求,对不同情况给予一定加分。
①独生子女加1分。
②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③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双方有居住证(或双方为深户,或一方有居住证另一方为深圳户籍)加2分(单亲家庭加1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单亲家庭加1分)。居住、社保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单亲家庭加0.5分)。
④非深户籍儿童父母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加1分;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特殊房产不加分。
⑤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说明:
1. “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 “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 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类别/积分的认定和使用
(一)招生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自动给出学位申请初始类别和积分;学校根据申请儿童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比对复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类别和积分。
(二)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积分入学办法。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儿童之间比较。
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1月13日-24日
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与罗湖区教育局联系。
联系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政务邮箱:lh_jyyk@szlh.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教育一科;邮政编码:518000。请在征求意见时间之内提交(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在信封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来电方式:0755-2218574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位】可获取深圳学位申请攻略、入学资格测试、学区划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