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民办中小学又有新动作 2020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导语龙岗区教育局出台了两个文件《龙岗区加快民办中小学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龙岗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

  2020年2月21日,龙岗区教育局发布公告,针对民办中小学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到2022年,实现民办中小学办学管理更加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师资水平明显提升,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显著再上一个新台阶,辖区内人民群众对学校满意度进一步显著提升。

  为更好完成目标,把目标分解为以下关键指标:

  1.办学管理更加规范

  ——学校党组织实现100%覆盖。

  ——学校举办者年度培训100%覆盖。

  ——公办学校与薄弱民办中小学实现100%精准帮扶;选派180名以上公办学校骨干教师或中层干部到学校精准帮扶。

  ——2020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2.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100%为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深圳中考配备标准,100%配备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听说考试语音室。

  ——民办中小学100%实现数字教育资源与公办学校共享。

  ——全区新开设4所高端优质国际化学校。

  3.师资水平明显提升

  ——全区校长、教师免费培训实现100%覆盖。

  ——完成20名名校长,30名名班主任,6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骨干教师培养。

  ——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比率达到8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比率达到95%以上,高中教师本科学历比率达到100%以上且硕士学历比率达到30%以上。

  4.办学质量显著提高

  ——45所学校通过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评估,确保3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

  ——完成10所区级特色学校创建,培育15所区级以上优质民办学校。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95%以上,优良率42%以上。

  ——初中毕业生中考合格率达到80%以上,高中生参加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达85%以上。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生学业水平Ⅲ级以上比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附官方公告原文: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关于民办中小学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增强民办学校综合实力,促进公民办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我局起草了《龙岗区加快民办中小学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龙岗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2月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

  2020年2月,我局对《行动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全区民办学校举办者、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3月3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大楼310室邮政编码:518172

  传真请发至:0755-89551990邮件请发至:lgjyjsg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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