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0年)

导语福田区公布了2019-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针对发展学前教育安排的明明白白。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份行动计划吧,有意见的抓紧时间提哦。

  2020年3月3日,福田区教育局公布了《福田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0年)(征求意见稿)》。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在2020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mgk@szft.gov.cn。

  附:福田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先行示范区“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善育”的要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深府办规〔2019〕2号)、《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0年)》(深教〔2019〕12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在前两期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 发展现状

  福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自2011年起连续实施了两期行动计划,着力构建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管理逐步规范,保教质量稳步提升,规范普惠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19年9月,全区幼儿园共153所,其中公办园20所(含市属公办园15所),民办园133所。全区普惠园117所,占比76.5%。规范化幼儿园达标率100%,其中省、市一级优质园98所,占比64.5%,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全区在园幼儿48772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儿童6639人,占比13.61%;教职工7834人,其中专任教师3849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88.41%。

  然而,由于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城市空间布局调整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未来几年仍面临严峻挑战。一是学位压力剧增,局部供需矛盾突出;二是办学结构不合理,优质发展后劲不足;三是财政投入尚不足以支撑和实现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四是保教队伍待遇、整体素质偏低,流动性较高,教科研力量较薄弱;五是学前教育监管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二、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照“市级统筹、区级主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益普惠”的原则,勇当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回应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到2020年,基本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多样化发展。

  ——扩充学位资源。从2019年起,加快推进幼儿园规划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底,新增2000个学前教育学位。

  ——优化办学结构。到2020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每个有条件的社区至少有1-2所公办幼儿园。

  ——提高队伍素质。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

  持证上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90%以上(公办园专任教师100%)。完成新一轮全员培训,每园至少1名教师接受学前特殊教育专项培训。

  ——提升质量水平。到2020年,规范化幼儿园比例保持100%,市一级以上优质幼儿园比例提高到65%以上。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纠正并消除“小学化”现象。家园共育公益指导项目社区覆盖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推进幼儿园建设,积极扩充优质学位。

  科学预测近三年学位缺口,建立学前教育学位需求台账,制定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入园高峰的具体措施。按照“政府主体、街道保底、社会补充”的思路,试点创新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模式,积极开展名园办分园、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园等多种办园体制的探索。鼓励现有幼儿园合理提高园舍资源利用率,充分利用闲置用房、多功能教室、辅助用房等挖潜。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鼓励兴办多样化学前教育机构。

  扩充机构类型和服务形式。根据市学前教育机构配置标准,提倡多种方式提供学前教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社会组织利用自有资源举办单位内设、社区互助、家庭式、幼儿中心等小型多样化学前教育机构。

  3.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每年4月底前,实名登记适龄残疾学前儿童,明确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学前儿童,具体办法由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竹香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学前部。对接收福田户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幼儿园提供补助15000元/学年/人,补助对象为幼儿园,其中对随班就读的班级保教老师提供额外补贴应占补助经费的60%以上。对长期从业的专业人员给予补助,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1000元/月/人,工作六年以上的1500元/月/人。为不适合随班就读和无法入读特殊学校的残疾学前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和康复服务。

  (二)优化学前教育办学结构

  1.创新发展公办幼儿园。

  落实广东省和深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发展“以事定费”管理的公办幼儿园。以区政府为主开展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行动,扩增量,挖内潜,落实区级政府建设责任,深挖各街道潜力,围绕各社区布点,新建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按照公办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现有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逐步转为公办园,分类推进。到2020年底,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提高到50%。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输出管理经验、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科学保教、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2.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品质。

  优化普惠园管理办法,完善普惠园申报认定、考评监管机制。加大支持力度,适度调整保教费最高标准,健全奖励性补助标准与办学品质、教职工待遇水平和教师专业水平的联动机制,定期考评,实行奖励性补助标准梯级式浮动。加强对普惠园落实办园承诺、提高教师待遇等监管,提高使用效益。逐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保障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显著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品质。

  3.探索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稳妥做好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分类登记,新增民办幼儿园按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登记。逐步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2020年底前完成。

  (三)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

  1.加强学前教育师资职前培养。

  加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储备,委托或联合定向培养师资,逐步形成分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拓展师资培训基地,构建政府、高校、幼儿园三位一体的协同培训体系。执行《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2.实施教职工准入和长效管理机制。

  严格教师职业准入。探索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用好教育人才储备库。加强学前教育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园所领导班子。支持幼儿园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加强保育员队伍建设,形成保育员定期考核、评估机制。施行《福田区教育系统“领航英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评选领航园长10名,领航名师、教研专家若干。充分发挥领航园长、名师效应,面向全区幼儿园开放教研或跟岗实践,促进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根据《福田区教育系统人才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予以高素质人才奖励或资助。探索高层次人才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的综合保障。

  3.规范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推动落实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等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列入幼儿园年检及督导评估考核项目。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保教人员持证上岗,执行保教人员从业登记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失德和违法犯罪的人员(或机构)不得在本区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或在学前教育机构从业。

  4.优化学前教育津补贴。

  加强学前教育形象宣传,建立多渠道的心理疏通平台,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教师提高专业素养。探索建立民办幼儿园教师同等权利保障机制。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审聘任、评先表彰、科研资助、培训进修、国际交流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教师同等的权利。

  一是调整长期从教津贴机制。发放标准从“深圳工作满三年,现幼儿园工作满一年,次年开始申领”调整为“现幼儿园满一学年后即可申领”,起点为600元/月/人,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50元/月/人、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3000元/月/人。发放时间由“一学期发放一次”调整为“一学年发放一次”。

  二是发放教师节慰问金及增设“优秀园丁”名额。对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一次性发放教师节慰问金500元/年/人。每年教师节为幼儿园增设评选“福田优秀园丁”名额。表彰在本区任教满30年教龄的教师,奖励标准参考公办中小学执行。

  三是促进幼儿园规范化发展。对通过规范化评估的幼儿园补助3万元。对通过区一级、市一级、省一级评估和复评的幼儿园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补助经费的55%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添置教育教学设备、校园安全、师资培训),45%用于从业人员奖学奖教。

  5.提升保教人员岗位培训实效。

  教师专业培训与考核一体化。加大培训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体系,以需求为导向,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模式,实现通识培训和重点培训全员覆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到2020年,完成新一轮全员性、分层次专业培训。轮训目标要求及具体办法由区教科院牵头制定。

  (四)强化办学行为规范和质量监管

  1.提高监管治理法治化水平。

  通过设立专职督学等方式,建立学前教育机构日常工作情况巡视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日常管理积分制,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实地督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健全年检制度,扩大幼儿园监管信息公开范围。开展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重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招生、安全、保教工作、教职工待遇等管理工作。

  2.加强教科研与保教业务指导。

  构建教科研指导网络。指导幼儿园开展培训和园本研修,提升教师教研和科学保教能力,消除小学化现象。整合社会公益资源,以项目为依托,建立家园共育网络,指导儿童家长科学育儿。推进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加强幼儿园信息员业务培训,提升整体信息素养。

  3.加强安全与卫生保健工作。

  充实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队伍。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实现全覆盖的安全监控系统。根据深圳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联合区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幼儿园膳食管理,加强食品卫生监管。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加强财政性经费监管。

  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用途和规范使用要求。健全财务全程监管机制,教育、财政和审计部门定期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与监管,加强幼儿园财务人员培训。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逐步实行幼儿园财务信息公开。实行专户管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幼儿园使用财政性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对幼儿园使用中央奖补经费、普惠园补助等专项经费进行检查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考评结果与奖补标准挂钩制度。

  5.完善优质资源辐射帮扶机制。

  建立常态帮扶工作机制,优化扶持路径。重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办学水平差距。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民办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增强薄弱幼儿园造血机能,带动区域内薄弱和新建幼儿园共同发展。健全帮扶提升项目管理制度,经费纳入区财政予以保障。

  四、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各阶段工作任务安排、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信息收集整理报送、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学前学位供给等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突破政策壁垒,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常态沟通机制。完善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对改革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及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上下联动、多方支持,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难题,共同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

  完善教育公共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健全财政投入保障监管机制。发挥财政投入对健全学前教育行业秩序、改善办园条件、优化保教队伍素质、提升保教质量的重要导向作用。保障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及安全管理经费,重点保障并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三)完善督导评估

  扩充学前教育专职督学队伍。建立学前教育发展成效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督导部门对三期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学前教育公办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及质量监管指导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学前教育发展成效纳入区政府履职考评范畴,并将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延伸阅读:

  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材料+流程)

  深圳最好的100所幼儿园名单一览 你家孩子读的是哪所

  福田区公办幼儿园有哪些(地址+电话+收费+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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