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时间要求(办理时间+有效期)

导语申请2021年宝安区学位的租房家庭,需要按规定办理租赁凭证。究竟什么时间办理?最晚什么时候要办好?有效期要截止到什么时候? 下面,黑喵都给大家整理好了,赶紧来看看吧。

  宝安区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时间要求

  宝安区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也就是说,宝安区2021年学位申请需要的租赁凭证最短时间要求是2020年的8月31日(备案时间)-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不清楚的可以看下图:

  以下是宝安教育局通告全文:

  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再次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要求时限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结束,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最终解释权归宝安区教育局所有。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

  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的4月30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日

  延伸阅读:

  宝安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新规实施 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为2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宝安】可获宝安区学位申请政策、报名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