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年入学积分加分项目+分值标准
导语2020年光明区积分入学办法,总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组成。今天,黑喵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加分怎么算?有哪些加分项目?加分标准是多少?——本地宝深圳升学·黑喵
光明区2020年入学积分加分项目及标准
2020年,光明区积分入学办法有变,加分计算按孩子户籍分三种不同情况,光明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都有自己相应的加分项目,把各个项目的分值加起来就是你的加分了。
一、光明区户籍儿童
1.入户时长加分:
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居住时长加分:
按申请人家庭在学区内连续居住的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其他类型的租房不积分。
(3)拥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
3.计生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
二、深圳市他区户籍儿童(即非光明区深户)
备注:台湾地区户籍儿童、少年与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1.入户时长加分:
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 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计生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
三、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户籍)
1.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2.社保加分:
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止到2020年3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3.计生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
4.双居住证加分: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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