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年学位申请政策有变 涉及积分入学、新校学区

导语目前,光明区已经公布了不少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的政策,其中积分入学办法和新增学校学区划分是大家关注的重点。另外,光明区也要求按实际居住申请学位。

  2020年3月18日,光明区教育局发布《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0年3月28日。

  据黑喵比对政策发现,根据上述两个《征求意见稿》,与去年相比,2020年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类型调整为八类,积分分值有所减少;绝大部分学校是共享学区招生;独生子女加分分值降为1分等。

  新生入学和转学插班实行积分入学

  根据《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和转学插班实行积分入学学位派位制度,参加积分入学学位派位对象为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学位类型由五类调整为八类

  2020年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类型由2019年的五类,调整为八类。

  这八类具体是,第一类: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第二类: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第三类:非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第四类:非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第五类: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第六类: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第七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第八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购房合同约定今年交房可作入学条件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新购商品房(住宅),有购房合同,还但未取得《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加分。

  中山大学附属学校如何招生?

  中山大学附属学校首先面向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全职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含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职工子女)招生,剩余学位供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

  今年有16所公办初中、24所公办小学招生

  此外,《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学区划分调整主要遵循稳定性原则、社区性原则、就近性原则、共享性原则、一致性原则。

  2020年,光明区将有16所公办初中招生,其中,光明区高级中学、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初中部为全寄宿制初中;

  有24所公办小学招生,其中,市教科院实验学校(光明)2020-2021学年度借址市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办学。

  办理2021年房屋租赁凭证有效截止日期推迟

  当天,光明区教育局还发布了《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

  公告指出,2021年光明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

  延伸阅读:

  光明区积分入学政策(学位类型+积分+加分)

  2019年光明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32问)

  2019年光明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附民办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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