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疫期租房新规 几类行为被禁止

导语疫情期间的租房问题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减租是本分还是情分?长租公寓怎么处理租金问题?回不去、搬不了,只有涨价续租?租房中介线下可带看业务如何执行?快来看看!

  深圳发布疫期租房新规 几类行为被禁止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住房租赁有关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住房租赁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守法守约、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分担疫情造成的租金损失,任何一方不能违法强制要求对方作出让步。

  对于此前引起诸多质疑的长租公寓强制业主减租、解约“清租客”等问题,《意见》也明确规定,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与业主就租金减免未协商达成一致的,不能违法停止支付业主租金。

  减租是本分还是情分?

  在《意见》中,深圳明确提出:住房租赁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守法守约、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分担疫情造成的租金损失,任何一方不能违法强制要求对方作出让步。

  长租公寓应按照依法依规、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业主协商租金问题

  深圳市住建局此前约谈了长租公寓企业,要求在突发的疫情面前,租赁当事人各方更应该遵循契约精神,多些沟通和理解,按照依法依规、协商一致的原则,妥善处理相关分歧,共渡时艰。

  此次,《意见》对上述问题也再次进行了明确:

  规定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与业主就租金减免未协商达成一致的,不能违法停止支付业主租金;协商一致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将业主减免的租金惠及承租人。

  住房租赁企业应切实保障承租人的合法居住权,不得违法违约驱赶承租人。

  回不去、搬不了,只有涨价续租?

  住房租赁价格本受市场供需影响,但在疫情的非常时期,保持住房租金价格稳定却比任何时候都更关系民生。

  为此,《意见》中虽未明确租金究竟能不能涨,但从宏观层面给予明确:

  疫情期间,住房租赁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住房租金水平的稳定,杜绝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租房中介线下可带看业务如何执行?

  对于住房租赁行业而言,《意见》中提出的支持住房租赁企业稳定现金流和有条件的开放住房租赁企业员工带看等内容,则释放了明显的“回暖信号”。

  ① 将为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③ 同时,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与《意见》一同公布的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住房租赁活动管理指引》中提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VR看房;确需带看的,企业应以街道为单位确定带看员工名单,并将带看员工的工作证件和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以及空置房源清单等信息向街道办网上报备,由街道办通知社区和有关住宅小区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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