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岗区小一初一报名居住材料具体要求

导语往年,龙岗学位申请需要的一份住房材料,2020年因为新增了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所以住房材料这个说法也是改成了“居住材料”。那么,2020年龙岗学位申请需要哪些居住材料呢?有哪些具体要求?

  2020年,龙岗区学位申请必须要提供一种居住材料,不管什么户籍。


  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6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深户籍申请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暂时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在学位申请期间,请租户联系业主并沟通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学位条件下,取得房产证有关信息,学位申请时,先按照未办理租赁凭证情况,如实填报业主房产证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办房屋租赁凭证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16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同地址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 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

  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近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

  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延伸阅读:

  2020年龙岗区积分类型及加分项一览表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八问八答 计生、租赁等都说明了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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