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允许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必须实际居住及这些要求
导语重磅!深圳又一区允许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必须实际居住!还有这些要求…… 没错,说的就是南山区,目前已经明确2020年及2021年南山区居住信息可申请学位,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本地宝深圳升学·黑喵
好消息,又一区明确允许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是大家心心念念的南山区哦。
另外,南山区还明确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实际居住哦,还有很多重要的内容,具体大家往下看文章吧。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相关条款之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如实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中心主动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居住信息状态,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准确性。
一旦承租人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关于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问题的说明》锁定承租人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为保证学位申请家庭入学报名顺利,请各方于入学报名工作开始前务必做到:
1.出租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对房屋承租人(子女)的学位需求进行了解核实,确认学位使用情况。
2.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家长应及时查询自身居住信息是否正确,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立即进行更正,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一致。
黑喵提示:
1、锁定照常,和使用其他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一样,申请成功了就会锁定学位。
自然,你也不能使用已锁定学位的房屋的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2、要求实际居住,如果和实际居住不符的,要及时更正。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和《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关于大家关注的一些问题,特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1、对居住信息登记真实性的要求
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要求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一致,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2、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房产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3、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与对应房产的学位锁定
根据《关于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问题的说明》相关规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必须未被学位锁定。
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不积分。
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的资格
申请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方具有申请公办学位的资格:
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
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0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学位的诉求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5、居住信息登记的查询
学位申请人父母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本人的居住信息登记情况,网址:http://ga.sz.gov.cn/,查询路径:个人服务—更多—其它服务—居住登记查询。
6、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的开具
学位申请人父母应于2020年4月30日(含)前到其所居住的社区网格中心办理《内地居民采集表 》(广东政务服务网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功能暂未开放),以此表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7、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入学的特别说明
受此次疫情影响,2021年在我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可使用学区内2020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作为申请该学区学校的依据。
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不积分。
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黑喵提示:
不知道大家看完get到重点没,黑喵再简单总结下:
1、锁定照常,和使用其他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一样,申请成功了就会锁定学位。
自然,你也不能使用已锁定学位的房屋的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2、不积分,这个没什么多解释的,之前在南山积分办法里已经说了。
3、要求实际居住,如果和实际居住不符的,要及时更正。如果没有实际居住,视为弄虚作假,会取消申请资格。
4、适用情况:租住的是原来能办蓝本但现在停办的房屋
也就是说,租住商品房是不能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
5、要满足相应要求:
居住登记满一年以上,也就是要在2019年4月30日前进行了居住登记;
你和业主签的租房合同有效期要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
必须实际居住,要求是租房合同的地址和你居住登记的地址一致。(就是字面意思,不要再问XX是一致吗)
6、2021年的要求
和上面一样,只是因为疫情影响,居住登记的时间放宽了,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居住登记即可。
7、最后强调一下,一定要多留意自己的居住信息,没事就查一下,发现有误及时更正。
回复:积分,可获取积分自测系统,看政策看得头疼的可以试试,只需要动手点点点就能知道自己的学区积分。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南山】可获南山区学位申请最新政策、招生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