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开始通报无症状感染者信息

导语3月3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湖北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长常继乐介绍,从4月1日起,将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月3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湖北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指导组指导组织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进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长常继乐介绍,从4月1日起,将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经过14天潜伏期的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始终为无症状感染状态

  二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采样时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随后出现某种临床表现,即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深圳新型肺炎最新消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疫情】可获深圳疫情最新消息、防疫政策、新增病例、出行政策、风险地区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