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高中招生入学通知公布 全面取消直升生
导语高中招生政策虽然主要是中考相关的,但是还有一些政策市教育局会专门强调的,比如说招生计划、直升生、指标生、自主招生等等。
2020年4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
其中,对于高中招生也是明确了相关规定。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一)刚性执行高中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响应市民对于深圳市高中学位供需矛盾关切,严格按照教育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规模。
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受理调整招生计划的申请,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各校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安排、规范办学、办学水平、办学效益评估以及评先、评优等的主要指标。全市公办高中学校应坚持满规模招生。
2020年全面取消直升生。
(二)落实指标到校政策。
认真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要求,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三)统筹规范全市高中自主招生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全面统筹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
自主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
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出台制订的《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四)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所有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规范资格审查制度。
加强高中新生入学管理
(一)加强学生分班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确保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连贯性。
(二)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三)加强课程教材管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严格遵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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