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消费券使用规则(时间+面值+领取方式)

导语2020年4月15日-6月15日,每周三上午10:00定点摇号。举办方将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合理调整发券时间和频次。

  宝安区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活动时间

  1.市民报名时间:2020年4月12日9:00-2020年6月15日18:00。

  2.商户报名时间:2020年4月12日9:00-2020年5月15日18:00。

  3.发券时间:2020年4月15日-6月15日,每周三上午10:00定点摇号。举办方将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合理调整发券时间和频次。

  二、消费券分类及面值

  1.消费券分餐饮类、零售类、文化旅游类、健康生活类、消费扶贫类共五大类。

  2.消费券面额分三种,分别是“满500减150”、“满100减30”、“满50减15”。

  3.购车补贴以事后补贴形式发放。市民购车后凭购车发票,通过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统一向宝安区商务局申请补贴,一人只限一台车辆补贴。

  三、消费券领取及商户报名

  市民:在报名期间,市民通过微信搜索或以其他方式,进入微信小程序点击报名,即可参与摇号获取消费券。每位市民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报名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市民一次报名,活动期间可参与每次摇号,抽中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

  商户:参与活动的商家首先必须是在宝安注册的企业,或各连锁企业在宝安的分店,经营场所必须在宝安辖区内。商户可通过“宝i企”进行报名,按提示录入信息,经审核后成为消费券使用场所。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15日。逾期平台自动收回。

  2.单笔订单限用1张券。单次消费金额高于消费券面值才可使用,不设找零。消费券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3.仅可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在指定门店或商家线下消费时,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抵扣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户或金融机构的其它优惠活动;

  4.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

  五、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一)餐饮消费券:

  注册在宝安餐饮企业的门店或餐饮连锁企业宝安分店。

  (二)购物消费券:

  宝安区各大购物中心、大型商场。

  (三)文化旅游消费券

  宝安区内景区、酒店、书店、娱乐、文创及体育品牌店。

  (四)健康消费券

  宝安区内的纯中医治疗医院、各大医院社康中心、各体育中心。

  (五)宝安产品7折优惠

  京东电商平台相关专区。

  (六)扶贫消费券

  宝安区内参与消费扶贫活动的扶贫专柜、扶贫消费中心、电商平台。

  (七)汽车补贴

  宝安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以上具体商户名单将陆续分期公布,市民消费前可咨询商户是否参加本次活动。

  六、退款规则

  (一)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退还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收回。

  (三)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都将收回。

  七、其他

  (一)本活动由宝安区商务局解释,咨询电话:27848160。

  (二)参与者点击报名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并对活动主办方依法依规获取、公示个人相关信息等具体措施无任何异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在线获取消费券领取入口+流程、9月及10月消费券发放消息(持续更新)、使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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