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学位申请也要求实际居住?否则将撤销房屋租赁凭证?

导语其实,深圳各区学位申请一直都要求实际居住,因为办理租赁凭证之类的就是要求承租人本人居住。这不,日前宝安区西乡街道租赁所发布一则公告,引起不少家长的关注。

(备注:本文为本地宝深圳升学·黑喵原创文章,经授权转载,如需二次转载请自行联系公众号作者


  之前,黑喵给大家整理了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要求。

  

  (点击图片可查看文章)

  后面,龙岗、南山也要求实际居住,福田区实际居住登记时间推迟……

  今天,黑喵要给大家讲的是宝安区关于实际居住的要求

  

  这两天,在群里有多名家长发布一张官方的红头文件图▼

  

  从图上可以看到,这则【温馨提示】是西乡房屋租赁所发布的主要讲的就是办理租赁凭证必须是实际居住,如果不是实际居住,查实之后会通报区教育局等部门,并撤销租赁凭证。

  

  西乡租赁所及宝安区各教办

  为了求证文件的真实性,黑喵咨询了西乡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得到的回复是:

  文件确实是西乡租赁所发布的主要是为了保障片区实际居住家庭合法权益,打击租赁凭证买卖。

  

  在这黑喵需要提醒下深圳学位申请政策都是全区统一。

  也就意味着西乡街道要求实际居住,那么宝安其他街道自然也是。

  不过,为了进一步了解政策情况,黑喵先后咨询了宝安区各街道对应的学区教育办,结果如下:

  1、宝安区教育局第2学区教育办(西乡、航城街道)咨询电话打通了,但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2、宝安区区教育局第1学区教育办(新安街道)、第4学区教育办(沙井、新桥街道)、第5学区教育办(松岗、燕罗街道)

  均表示暂未收到【要求实际居住】相关文件

  但第5学区教办表示,要求实际居住的政策教育部门在讨论,建议以实际居住的租赁凭证申请学位,以避免风险。

  3、宝安区教育局第3学区教育办(福永、福海街道)、第6学区教育办(石岩街道)

  表示确实需要实际居住核查方式为抽查或核实居住信息。

  宝安区教育局及教办学位申请咨询电话

  关于宝安区要求实际的政策信息,就讲到这了,黑喵已经尽力了。

  下面附上宝安区教育局及教办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大家可以自行咨询,外地手机号建议加拨0755。

  

  

  最后再提醒下,虽然最后决定是否要求实际居住,得看宝安区教育局的通知,但建议用实际居住房屋的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如果住的地方和办理的租赁凭证地址不一致可以考虑搬进去,并进行居住登记。

  当然如果已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那就当黑喵没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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