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务局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5名
导语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拟面向市内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5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拟面向市内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5名。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市水务局机关和直属行政单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5名(详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三)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深圳市水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件2,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
需同步将《深圳市水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word版本、证件照及上述材料pdf彩色扫描件,以“选调报名+姓名”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rsc@swj.sz.gov.cn。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105室局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518036,联系电话:0755-83072586、83071527。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我局将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最终选调?员由我局确定。如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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