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中小学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安排

导语申请人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是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积分入学的项目之一。我市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后台数据比对核验。

  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 51号)的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通知。

  一、计划生育信息实行后台比对核验

  申请人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是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积分入学的项目之一。我市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后台数据比对核验。

  二、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对象

  申请普通中小学入学的儿童、少年父母。

  三、计划生育信息内容

  (一)全家户口本。涉外婚姻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士一方提供本人护照、通行证、回乡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二)结婚证。存在离异情形的,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

  (三)再生育审批证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审批的,可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或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和票据。

  (四)属独生子女家庭的,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相应证件;户籍人口中确属独生子女但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登记数据为准。

  (五)属违法生育的,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和票据。

  (六)属于其他特殊情形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核验流程

  (一)核验前准备。

  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对象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校验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内有关本人信息;

  信息有误或者查无信息的,持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资料到社区工作站录入或修正信息。要确保本人在教育部门招生系统填报的信息和上述资料一致。

  (二)核验。

  市教育局将全市申请入学儿童、少年家庭信息统一推送到市卫生健康委进行核验。

  核验结果分为三类: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信息有误,核验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

  (三)复核前准备。

  对自动核验反馈结果有异议的,收到核验反馈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持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修改信息。

  (四)复核。

  市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儿童、少年家庭信息再次推送到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以短信息方式通知当事人。

  五、时间安排

  市教育部门将按照以下时间开展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第一批次:5月18日,小一信息核验。

  第二批次:5月25日,初一信息核验。

  第三批次:6月8日,小一和初一信息复核。

  六、工作要求: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妥善部署;

  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窗口人员分流,避免引起聚集;

  协调各区教育部门,在招生网站提醒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规定材料到社区工作站完成信息校对和修正,确保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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