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废止意见征求(附征求方式)

导语 深圳拟废止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已发布意见征求稿。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4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陆我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根据2020年3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6号)、《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等规定,《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已无继续执行依据,决定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2020年3月7日以后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申请。

  意见征求方式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4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登陆我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网址:http://hrss.sz.gov.cn/zmhd/mydc/)。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kanghua@hrss.sz.gov.cn)。

  其他说明:

  科1.5万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还可以申请。全日制学历本科以上人员和留学人员可继续按《若干措施》的规定,申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即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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