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1总园及3分园)
导语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目前已发展为一园四址,除了总园还有3所分园。 下面,一起来看看宝安机关二幼2020年秋招信息,及时准备报名材料。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1本部+3分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宝安区机关二幼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97年,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园。
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G34792006P,现有一园四址,均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具体情况如下:
1. 机关二幼本部: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宝安新村小区,办园规模为11个教学班;
2. 机关二幼玉湖湾分园: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玉湖湾花园,办园规模为12个教学班;
3. 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泰华阳光海湾花园,办园规模为14个教学班;
4. 机关二幼曦城分园: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曦城(其中曦谷花园位于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办园规模为12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395名,其中:
机关二幼本部:小班幼儿85名
玉湖湾分园:小班幼儿85名
阳光海分园:小班幼儿125名
曦城分园:小班幼儿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共120名(曦城分园)。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5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35名(曦城分园)。
(说明:1.园本部、玉湖湾及阳光海分园中大班视学位情况、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 2.曦城分园中大班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班,中班每足30人开1个班,大班每足35人开1个班,依次类推)
三、招生范围
机关二幼本部:宝安区宝安新村小区及布心社区新安街道的适龄儿童;
玉湖湾分园:宝安区玉湖湾花园小区及福中福社区西乡 街道的适龄儿童;
阳光海分园:宝安区泰华阳光海湾花园小区及劳动社区 西乡街道的适龄儿童;
曦城分园:宝安区曦城小区及布心/富华社区新安/西乡 街道的适龄儿童。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五、学位申请材料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小区(或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
自购房:
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仅限本小区自购房,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租房:
(1)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政策性住房的《租赁合同》(包括单位与住建局合同、单位与个人的用工合同及所在房屋水电费清单)、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六、招生原则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七、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指引
时间:6月8日,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二)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6月13日上午8:00 - 6月26日下午17:00
2. 网上申报:
幼儿园网址:http://bajgdeyey.baoan.edu.cn(报名时间截止,入口已关闭)
3.申报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按上面的网址登录幼儿园网站——根据所需申报的幼儿园点击“机关二幼XXX园报名浮动图标”——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提交”。
(三)幼儿园网上初审
时间:6月27日-6月28日
(按学位1:2的数量通过初审人数)
(四)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1.查看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2.家长登录所报名的幼儿园网站——点击“机关二幼XXX园报名浮动图标”——查看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五)申请表信息复核
1.时间:7月4日
2.地点:机关二幼宝安新村总园(含曦城分园)、玉湖湾分园、阳光海分园
3.已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1.时间:7月10日(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2.查询方式:可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机关二幼XXX园报名浮动图标”——查看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橱窗查看。
(七)新生注册
1.时间:7月18日-19日
2.地点:机关二幼宝安新村总园(含曦城分园)、玉湖湾分园、阳光海分园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八、收费标准
按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九、温馨提示
1. 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 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 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十、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宝安机关二幼总园: 23597322/ 27962137
宝安机关二幼玉湖湾分园: 23595978/ 23596600
宝安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 23707344/ 23702703
宝安机关二幼曦城分园: 23596077-8206/ 27828696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2】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园所招生简章、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