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时间一览

导语作为深圳学位申请的重要材料,租赁凭证一直备受关注,即便是不少区已经支持直接用社区网格登记的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对于租赁凭证,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办理时间一定要符合要求。

  虽然深圳多区2021年可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但不是所有人都满足政策要求。

  如果不符合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那么请务必准备好租赁凭证,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红本。

  

  下面,黑喵给大家说说各区,对租赁凭证的要求:

  ★一定要是住宅或商住两用房子

  ★一定要未被锁定,记得提前查询锁定情况

  ★至于办理时间要求

  目前仅罗湖、龙华未延长办理时间,其他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延长,具体看下去就知道。

  一、罗湖区

  2020年4月30日前

  

  另外,罗湖区明确租房不满一年的,非深户不能申请学位,深户不保证就近入学。

  二、坪山区

  2020年5月31日前

  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租房材料办理时间及有关要求

  (1)为方便群众,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好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同时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2)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三、大鹏新区

  2020年6月30日前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四、盐田区

  2020年7月1日前

  申请2021年学位,因租住无产权房屋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应提供实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首次录入时间应符合时限要求。

  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原则上均以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签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以发证日期为准)或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入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2021年特殊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秋季招生租房时间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1日之前办理。

  五、光明区

  2020年7月31日前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证(住宅)》(红本) 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仍在进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经研究决定,2021年光明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8日

  

  六、南山区

  2020年的7月31日前

  南山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仍在进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经研究决定,2021年南山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由“2020年4月30日”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所有。

  特此公告。

  南山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七、宝安区

  2020年8月31日前

  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再次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

  我局于2月2日发布了《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的4月30日。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结束,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的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最终解释权归宝安区教育局所有。

  特此通告。

  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

  

  八、龙岗区

  非深户2020年8月31日前

  深户2021年4月1日前

  2021年龙岗区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时间要求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2021年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租房家庭:

  非深户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备案的时间由2020年4月1日备案推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备案;

  深圳户籍租房家庭保持不变。

  总结一下最新政策就是:

  非深户孩子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好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

  深户孩子还是一样,租赁不满一年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也就是只要在2021年4月1日前办好,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但如果想要用红本积分,就尽早办理,别卡教育局给的最低时间要求。

  九、福田区

  2020年9月30日前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十、龙华区

  2020年8月31日前

  2020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12月31日;

  深户、非深户均按此要求执行。

  实际居住要求:

  2021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延伸阅读:

  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汇总(最新)

  深圳10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超全解析 学位申请预看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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