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宏发领域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
导语宝安区宏发领域幼儿园原来是深圳市君诚教育集团旗下第七分园,2020年正式转为公办幼儿园。目前,宏发领域幼儿园已经开始接受2020年秋季招生报名,家长们可别错过啦。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宏发领域幼儿园 2020 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介绍
深圳宝安区宏发领域幼儿园是一所政府小区产权配套幼儿园,2020年6月转为公立幼儿园,2020年秋季计划招生小班幼儿31人、中班幼儿51人、大班幼儿49人。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31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8 月 31日后(含8月3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共51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 年8月31日后(含8月31日)—2015年 8 月 31 日(含8月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49名。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宏发领域小区及海旺社区内的适龄儿童。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小区租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流程
①公示张贴招生简章时间:2020年6月8—6月15日
②领取《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6日
地点:门卫室,早上9:00-11:30 下午:2:10-3:30
排队领取,不限数量,领表前后顺序与录取与否无关。
③材料核验:家长带着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来园。资料不齐不予审核。
幼儿园初审时间:
▲6月29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3:00 收集1-50号资料。
▲6月30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3:00 收集51-100号资料。
▲7月1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3:00 收集101—200号资料。
(如数量超出会另行出验证时间安排)
④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时间:7月10日
(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公告栏同时公布)
⑤新生注册
时间:7月18日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9日—7月1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公租房优先于其他类型租房排序。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需符合市文件的招生条件)。
7月10日前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六、收费标准
按规范化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月保教费840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七、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于7月24日前来园取回核验资料,逾期不取视为自愿由园方处理。
八、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29557955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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