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宝安区和光明区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
导语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光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结合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深圳交警将于6月17日开展“合围—宝安、光明” 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
目前,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已经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
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且未备案的,深圳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罚。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交警对于事故的认定会按照机动车来处理,其严重后果是难以估量的。
严查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对于已备案电动自行车,若无人替代驾驶,深圳交警将依法扣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动车驾驶员按500元-2000元标准,分档处罚。对于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深圳交警将鉴定车辆属性,对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伪造、变造备案标识
未备案电动自行车(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标识的,深圳交警将依法扣车并给予相应处罚。此外,交警在日常整治中还发现部分已取得备案标识的车辆,竟故意污损或遮挡备案标识。胶布、贴纸、袋子,遮挡的方式千奇百怪,想要骑行取得备案标识“合法”上路,却又为了躲避交警查处遮挡标识,殊不知,这更容易引起交警的注意!对于这些车辆,交警将现场责令恢复原样!
非法营运
对从事非法营运,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仍将严格执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无论是已备案还是未备案的电动车,都不可从事非法营运,否则交警见一辆查一辆!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安全提示
骑行电动车时请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以下几点,请务必做到!
1、戴好安全头盔。
2、按道行驶、不闯灯。
3、不与大车抢行,避开盲区。
4、除此之外,禁止超速行驶、违规载人载物、骑车玩手机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诱因!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记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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