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政策中关于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规定

导语2020年7月29日,备受关注的深圳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细则对市民提出的社保、离婚和新政执行节点等具体细节进行了解读。

  2020年7月29日,备受关注的深圳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细则对市民提出的社保、离婚和新政执行节点等具体细节进行了解读。

  详情请看》》2020年深圳买房限购政策细则解读(条件+时间认定

  关于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

  (一)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三)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中介机构应及时、准确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信息等相关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其网签权限,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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